落户政策

昆山落户政策 | 户籍迁移到昆山 | 人才落户 投靠 购房

昆山落户政策

 

昆山的落户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购房落户、人才落户、投靠落户

购房落户

通过购房方式落户昆山

是目前最为常见的落户方式之一

单位职工、经商、退休人员等皆可申请

除投资纳税之外

其余人员申请时均需满足

房产证签发满3周年且面积大于80㎡以上

1.属单位职工,以购房申请入户◆本人申请;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

◆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补缴的月份视为不连续;社保缴费清单由本人提供社保编号,受理单位通过昆山市社保中心网站:www.kssbzx.net.cn打印提供。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须提供);

◆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

◆2019年3月1日起,户口迁入昆山无需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属经商、兴办产业,购房申请入户

◆本人申请;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

◆本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年以上);

◆纳税证明(个人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由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清单);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须提供);

◆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

◆2019年3月1日起,户口迁入昆山无需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投资纳税,以购房申请入户

◆本人申请;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办理3年以上);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个人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满三年);

◆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清单(个人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需提供);

◆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

◆2019年3月1日起,户口迁入昆山无需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退休人员,以购房申请入户

◆本人申请;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需提供);

◆原籍的社保、医保手册;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人才落户
今年5月1日起,人才落户新政执行与昆山此前的政策对比

新的落户政策在社保上大大放松

本科无需社保即可落户

大专也从24个月减少到6个月!

1
个人申报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第一条规定的以下人员: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单位申报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第二、三条规定的以下人员: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预审
(一)预申请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url]http://www点ks点gov点cn[url])首页—公共服务,根据申报类型进入相应申报入口。

个人申报:热点服务—人社—个人社保查询,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个人登录),实名注册后,选择“人才引进申报”。

单位申报:办事系统入口—人社—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通过CA证书登录后选择功能菜单—单位人才引进—新增人才引进信息(CA证书中心咨询电话:0512-50161124)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崂山路9号)办理《调档函》。

(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http://www.kshr.com.cn/)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单位申报的还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传《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二、复审
公示期已满同时档案转入核查后,工作人员将对预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除按系统提示须补正相关材料外,无须提供其它材料。
三、终审
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组织审核和审批。
四、户籍迁移
终审通过后,选择电子准迁的(仅限江苏省内),公安部门将准迁信息发送至户籍地派出所,待户籍地派出所迁出后,由迁入地派出所通知办理。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EMS将《准予迁入证明》寄至申报时所填的收件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终审通过后带好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前进西路1801号A栋四楼C区61-69号,电话:0512-57385852,申请现场办理准迁证落户张浦的请带好材料至张浦派出所办理,咨询电话:36695883;36695884)。
投靠落户

与前两种落户方式相比

投靠落户,可以说是最简单的落户方式

满足年限条件就可以去办理

投靠落户主要分为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三种方式

1
“夫妻投靠”申请入户
◆申请(户口在昆山一方的提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年以上);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于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配偶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

◆2019年3月1日起,户口迁入昆山无需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
◆父(母)申请;◆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于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根据实际申领情况);

◆父母与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入户
◆子女申请(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父母双方必须同时符合上述情况);◆子女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于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父母及申请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无业证明(由本人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

◆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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