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积分入学计分标准及分值表(2025年新版)
指标 | 项目及分值 | 佐证材料 | 责任单位 | 备注 |
房产年限 | 拥有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得40分,满1年得1分,不足1年按月计算,最高不超过50分。 | 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 | 市资规局 | 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日期为准。 |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 |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5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0分,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30分。 | 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市人社局 | 1.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择其一计分,就高不就低;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为准; 3.学历学位证书以学信网查验为准。 |
取得三、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5分,取得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0分,取得特级技师等级证书得25分,取得首席技师等级证书得30分。 |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市人社局 | ||
文化程度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及以上分别得5分、8分、20分、30分。 | 学历学位证书 | 市教育局 | ||
参保年限 | 在昆山缴纳的社会保险,由入学当年度往前推3年,期间每个险种满1年得4分,不足1年按月计算;超过3年的,每个险种满1年得2分,不足1年按月计算。 | 个人身份证信息 |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年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年限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社会保险有效期为10年(以当年度3月31日截止日期为限); 3.条线管理单位,参加省级统筹的部分险种,视同在昆山参保; 4.原来在昆山缴纳的社会保险,异地转出后再次转回昆山的,转入时间为当年度报名截止日前,未按规定转回的不计分。 |
先进典型(各级人民政府表彰) | 先进典型一:夫妻在昆山工作、生活期间获评“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加20分;获评“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江苏省见义勇为模范”“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加12分;获评“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加8分;获评“昆山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加5分。 | 荣誉证书 | 市公安局 | 1.先进典型一、二、三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认定和计分;
2.以上三项择其一计分,取最高分计入总分。 |
先进典型二:夫妻在昆山工作、生活期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加20分;获评“江苏省劳动模范”加12分;获评“苏州市劳动模范”加8分;获评“昆山市劳动模范”加5分; | 荣誉证书 | 市总工会 | ||
先进典型三:夫妻在昆山工作、生活期间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加20分;获评“江苏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加12分;获评“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江苏好人”加8分;获评“昆山市道德模范”“苏州好人”“苏州时代新人”加5分;获评“昆山好人”加2分。 | 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 市文明办 | ||
遵纪守法 | 近五年内,夫妻双方均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加20分。 | 市公安局
市法院 |